2018年广州市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8-05-17 17:03:31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州棋院、广州市象棋协会
三、竞赛日期
2018年7月14日至15日
四、竞赛地点
广州棋院
五、参加单位
各区
六、竞赛项目
(一)甲组:团体,男、女子个人;
(二)乙组:团体,男、女子个人;
(三)丙组:团体,男、女子个人;
(四)丁组:团体,男、女子个人。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原件。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各组别运动员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15人,甲、乙、丙、丁组合计60人。不可跨组报名。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广州市正式学籍,以学籍为依据,代表所属区报名参赛。
(五)输送到广东省、解放军专业代表队的正式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不占代表队限定名额。
(六)广州市行政区以外户籍的运动员,不得超过该代表队和该组别报名运动员的50%。
(七)各代表队必须在属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棋类竞委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方可参赛。
(八)各参赛运动员须经区及以上医务部门身体检查,并向棋类竞委会交验健康证明原始凭证,方可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调派。
(三)如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个或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四)比赛根据参赛人数采用积分编排制或循环制。
九、奖励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甲、乙、丙、丁组男、女子个人录取前八名。总团体及各组团体录取前六名。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如数录取。
(二)获得奖励名次的运动员及单位,颁发奖牌奖状。
十、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6日下午3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各代表队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棋类竞委会交验以下材料办理注册和报名手续,逾期不报,视弃权处理,不得参赛。
1.填写完整并已盖区体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报名表,报名表电子文件同时发到邮箱gzqypjb@foxmail.com;
2.代表队每名运动员所属学校盖章的《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
3.代表队每名运动员监护人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4.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等。
报名表和自愿参赛责任书请于广州棋院官网www.gzqiyuan.com下载,联系人:关志良,联系方式:13609758083。
十一、联席会议
请各代表队于7月6日(星期五)下午3时到广州棋院A区比赛大厅出席领队会,不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广州市体育局。